件等做大量实验,为编制(或修订)有关规范提供科学依据。笔者认为:我国现行(混凝土外加剂)(GB8076一87)中对“基准水泥”的要求偏低(至少碱含量应规定不得超过0.66),应向目前国际标准靠拢。同时,在修订《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》(GBJ 119一88)时,应明确规定对水泥(标号、碱含量等)的技术要求。
(2)增加低碱水泥的市场供应,确保混凝土工程质量。国家应从产业政策方面鼓励低碱水泥的生产。同时,通过“准用证”制度来限制高碱水泥的使用范围。例如:严格规定水利工程、预应力构件以及重要工程的结构关键部位等,所用水泥的碱含量不得超过某一限值。
(3)重视关于碱集料反应的知识普及和预防措施的宣传工作。为使广大工程技术人员深刻认识碱集料反应对混凝土工程的危害,应加大宣传教育的力度,出版一些普及AAR知识的教材和预防AAR破坏的技术措施(手册)等。
4.水泥生产要适应高性能破的发展趋势
自90年代初国外提出高性能混凝土(HPC)的概念后,各国对HK:的界定标准有所不同,但有一点是共同的:那就是它的高耐久性和较高的强度指标。毫无疑问,高性能混凝土在工程界是极受欢迎的,它是未来硅技术的发展方向。高性能混凝土本身不是本文论题,笔者仅就它对水泥的基本要求提出几点不成熟的个人看法。
(1)HPC所采用的水泥标号一般不应低于#525,并且必须是质量稳定的优质水泥,使其在较高的可靠度保证下实现高强度。
(2)HPC所用水泥必须保证其高耐久性的要求,因此对水泥熟料中任何不利于混凝土耐久性的化学物质(如碱含量等)应该严加控制。
(3)HPC所用水泥应保证混凝土有很好的工作性质。如高流动性、力学性能稳定、低水化热温升、体积稳定、早强并有一定韧性(满足抗震要求)等特点。高性能混凝土的问世及推广应用对我国水泥行业提出了更高要求。因此,有关部门应及早采取措施,从“可持续发展”的角度调整产业结构,加快科研步伐,以适应21世纪国家建设事业发展的需要。 上一页 [1] [2] [3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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